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0-09-29 【字体:

9月22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才,副主任许彪、何渊、李伟、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许彪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庆兆珅,副区长赵北亭;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区法院领导;部分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政府办、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委、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五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调研意见。会议建议,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二要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三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的调研意见。会议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停车治理工作;二是加快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增加有效供给;三是加大违停执法力度,尽快形成“精治、共治、法治”的局面。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调研意见。会议建议,一是加强对妇幼健康工作的领导,加强妇幼卫生健康“三率”绩效考核,加大对该项事业的投入;二是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为适龄青年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供最大方便。

会议书面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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