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0-10-27 【字体:

10月20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才,副主任许彪、何渊、李伟、陈波、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何渊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陆晓光,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翠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区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领导;部分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政府办、财政局、规自分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五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陈波所作的关于我区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建议,一要严格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聚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强化精细化治理,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打好蓝天保卫战。三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执法力度,促进环境共治。

会议讨论通过《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聚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的决定》。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秉承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在中共门头沟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红色门头沟”党建为引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奋力开创门头沟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聚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初审意见。会议建议,一是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举借债务控制在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二是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及时跟踪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部门按时推进预算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专项债券全额管理,规范债券发行使用,根据政府债务到期规模及财政财力状况,落实偿债资金,严格防范专项债券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初审意见。会议建议,一要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二要切实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效益。三是不断提高企业国资管理水平。完善动态管理的国有资产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与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着力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