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决定
经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主 任:
陈国才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副主任:
许彪同志,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代表联络方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管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何渊同志,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农村办公室。
李伟同志,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研究室。
陈波同志,协助主任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党建党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
张焱同志,不驻会,协助主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