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30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苗建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门头沟区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门头沟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门头沟区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9亿元,批准进行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