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我区农村低收入帮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来源: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9-11-04 【字体:

区人民政府:

精准扶贫,“一个都不能少”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扶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2019年10月2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区农村低收入帮扶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认真落实中央、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一个都不能少”做为工作抓手,积极推进“六个一批”帮扶措施,创新建立“六个一”帮扶机制,为困难户建档立卡,一户一策,精准到人。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政策宣传,健全工作机制,64家帮扶单位、45家驻区企业,七个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信息优势,区、镇 、村三级联动,精准发力,政策扶贫、定点帮扶全覆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通过持续监测我区低收入农户由4861户、8776人。现超过12000元的低收入农户已有3965户、7149人,占上线总户数的83.5%;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1160元-12000元(含)之间的785户、1397人,占上线总户数的16.5%;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11160元的低收入农户111户、230人,占监测户数的2.3%。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我区帮扶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能够实现。

     二、存在问题

(一)稳定脱贫增收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做实。一是部分帮扶工作还只停留在走访慰问阶段,帮扶措施少,帮扶方式简单,因村因户帮扶不到位。二是对产业扶贫缺乏系统谋划,与精准扶贫因户制宜不能有效衔接,存在扶贫资源多倾向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现象。三是相关部门在面向贫困群众的技能培训方面缺乏经常性、针对性及实效性,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二)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有待深化。部分贫困户信心不足,上面热,下面冷,干部急,群众不急;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存在,甚至有相互攀比,以当贫困户为荣的现象。部分群众自身条件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成为贫困户。

(三)扶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大多数贫困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能力不足,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方面发挥作用不够。二是镇村两级扶贫工作机构人员偏少,不能较好满足工作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做实脱贫增收措施。一是强化工作落实,明确突出镇村主体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坚持因人因户施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二是加大产业发展统筹力度。加强规划设计,以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农特等产品为依托,扩规模,提档次,集中力量整合项目,加大投入,加快培育特色产业,着力增强贫困对象的造血功能,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参与度、受益度。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加强技能培训工作,让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掌握1项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二)切实加强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倡导勤劳致富、“人穷志不短”的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贫困户转变“贫穷光荣”等错误思想观念,增强脱贫信心。积极开展“脱贫致富标兵”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作用。二是加大对不良社会风气的转化力度,引导群众守法脱贫致富。三是加强司法宣传和救助,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一是突出抓好软弱涣散村整治,着力解决基层干部能力弱化、年龄老化、知识贫化等问题,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在脱贫攻坚战役中的功能和作用。二是充实镇村两级扶贫工作人员,加强贫困信息动态管理,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基础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要求,自收到此意见书后。一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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