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9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才,副主任许彪、何渊、李伟、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李伟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利锋,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晓光;区法院、检察院领导;各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区政府办、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三项议程:
一、会议传达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代表联络室主任李国庆简要介绍了全体代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六项工作报告情况,通报了大会选举,大会议案、建议提交情况,就门头沟代表团在大会上的履职情况以及张贵林书记的讨论发言做了简要通报。
二、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将依据工作指导思想,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共40项主要工作:一是坚持依法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加强改革发展、预算审查、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事业和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二是坚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三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抓好代表学习培训以及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四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
三、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晓光传达了区委的任免提议,介绍了孙鸿博同志的简历及工作简况。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付兆庚的提请,会议决定:
任命孙鸿博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杨雄华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顾慈阳为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免去李国庆的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职务。
(三)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龚浩鸣的提请,会议通过:
任命梅宇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任命张莹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宜航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恒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斋堂人民法院副庭长职务;
任命谢耀宗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四)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的提请,会议通过:
任命郭红梅、刘宝东为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国才主任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孙鸿博副区长、顾慈阳主任进行了宪法宣誓,孙鸿博副区长向常委会作了表态发言。
陈国才主任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是区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届首之年,常委会及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和加强自身建设等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人大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实现了整体推进。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和区人大机关全体同志要把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密联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主动向中心聚焦,自觉为大局出力,以“严”的作风和“实”的举措,依法履行各项职能,认真完成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
出席:陈国才 许 彪 何 渊 李 伟 张 焱 尹晓君
白晓芳 刘 静 闫国伟 安宏敬 李占国 李秋芳
谷志强 宋建筑 张竞先 陈世杰 陈 英 高 欣
曹志远 焦海峰 詹匡文 蔚 飞 穆春林
缺席:郑伟革 王金杰 王建兴 王 垚 李 卫 陈 波
宋 垚 唐 璐 韩宇峰
列席:彭利锋 陆晓光 袁煜驰 廖慧兰 李国庆 曹建民
宗文利 郭德齐 田志华 孙砚章 于增宝 刘素芬
周玉勤 高增龙 李文凯 张进香 王 蓁 孙隆盛
张旭东 边宏亮 刘荣菊 于 彤 李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