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来源:门头沟区人大站点分类(mtgrd) 作者:门头沟人大信息管理员 时间:2018-10-30 【字体:
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纪要
 
2018年10月23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才,副主任许彪、何渊、李伟、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许彪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利锋,副区长赵北亭、王涛;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区法院领导;部分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办室,区政府办、发改委、农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项议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利锋所作的《门头沟区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白晓芳向常委会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提交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门头沟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各项财政政策,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需求及预算执行实际情况,数据准确,方案可行。会议批准了区政府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实好财政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加强对财政收入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和综合协调,全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组织好预算执行,加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深入研究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资金调减与工程实施进度的匹配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编制好2019年预算,科学确定各项预算指标,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强化政府预算功能,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以及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利锋所作的《门头沟区2018年重点工程部分项目任务目标调整方案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白晓芳向常委会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2018年区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等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区政府目标管理任务,不断健全综合管理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优化审批服务程序,有效推进了重点工程项目落实,需调整的项目符合客观实际状况。会议批准区政府2018年重点工程部分项目任务目标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综合考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合理确定重点项目及任务进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的保障机制,优化审批制度,加大重点工程监管力度,强化工程进度与投资进度相衔接;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对重点工程项目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重点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三、会议审议了《门头沟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草案。区政府副区长赵北亭向常委会报告了这项规划草案的编制情况。会议批准《门头沟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
四、会议审议了《门头沟区村庄民宅风貌设计导则》。区政府副区长赵北亭向常委会报告了这项导则的编制情况。会议批准《门头沟区村庄民宅风貌设计导则》。
五、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王涛所作的《门头沟区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欣向常委会报告了调研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启动行政村基础设施摸底普查,建立并完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同时疏解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及大棚类设施农业。多措并举,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及沟域经济建设,精准施策,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指出,我区美丽乡村建设仍然存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群众整体素质,促使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尽快完善镇村规划布局,提升规划水平,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经济,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互促互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动力;整合调动各项政策资金资源,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所作的《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谷志强向常委会报告了调研意见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领导,敢于担当,紧密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关注生态新区建设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打造让被监督者看得见的法律监督,探索“信息化+检察”,建立专业化科技保障,切实解决问题;打造专业队伍,精心组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提高公益诉讼能力,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建议,区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认真分析工作难点,努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看护人”;积极构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加大公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强化素质建设,加强行政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交流协作,开展公益诉讼专业知识培训,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推动我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七、会议审议了《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听取了研究室主任尹晓君关于这项规定草案的说明。
《规定(草案)》共二十三条,分别对制定目的和依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相关程序和工作机制,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项规定
陈国才主任传达了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共同推动人大工作。
传达了区委书记张力兵对我区拆违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做到“三个带头”,即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带头推进拆违工作。指出,疏解整治促提升和拆违工作都是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说情”行为,共同推进拆违工作。
传达了市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门头沟区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做好巡视保障工作
出席:陈国才   许  彪   何  渊   李  伟   张  焱   王金杰
王建兴   尹晓君   白晓芳   刘  静   闫国伟   安宏敬
李  卫   谷志强   宋建筑   宋     陈世杰   陈  英
高  欣   唐  璐   曹志远   韩宇峰   焦海峰   詹匡文
穆春林
缺席:郑伟革   王     李秋芳   张竞先        蔚  飞
列席:彭利锋   赵北亭   王  涛   杨淑雅        韩生利
李国庆        陈元志   曹子扬   耿新民   苗建军
徐  旸        王永娜   王  蓁   孙隆盛   张旭东
刘荣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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