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杜斌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9-04-15 【字体:

(2019年3月22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区长付兆庚同志的提请,2019年3月22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杜斌英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卫一平任区司法局局长,免去其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世春任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耿新民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其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立宇任区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贵清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免去其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野京城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进香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振林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学功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局长职务;

阎丽春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职务;

张书军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民防局局长职务;

夏淑强任区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史雅琳的区社会办主任职务;

免去顾慈阳的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卢佳强的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立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桂敏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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