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亓纪同志的提请,2020年4月28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磊同志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王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吕会龙同志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玉国同志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