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亓纪同志的提请,2020年9月22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毕芳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代长申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大保同志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