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

来源:门头沟区人大站点分类(mtgrd) 作者:门头沟人大信息管理员 时间:2018-01-11 【字体:
      (一)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起草需本委草拟的决议和决定草案。
      (二)组织本委委员,邀请人大代表听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专题报告,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及视察活动。
      (三)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和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督办。
      (四)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对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询问和质询机关的书面答复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
      (五)搞好本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本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的记录,向办公室提供重要活动情况及大事记。起草涉及本委的调查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及有关文件。
      (六)受主任会议的委托,草拟向常委会提出的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七)完成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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