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实施《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以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全面强化全区燃气管理工作。各单位和属地镇街联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开展法规宣传普及,以更高的发展要求、更严的安全标准全面排查消除供、用气环节问题隐患,促进了我区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在链条体系、供应保障、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等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尽管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成效明显,但在行业监管、天然气管网建设、入户巡检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燃气管理工作合力
一是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涉燃气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动态完善,聚焦燃气安全痛点堵点问题,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压实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燃气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精心编制“十五五”时期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实现城市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强化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加强项目审查,为解决居民用气问题持续发力,完善本区燃气输配系统,优化燃气管网架构,提高供气系统的可靠性。三是强化科技赋能。结合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同步开展燃气管线防挖断报警光纤、防泄漏监测“哨兵”试点工程。依托北京市燃气管理信息平台和我区“京西哨兵”应急指挥系统,接入燃气供应端、运输端、用户端物联网感知信息数据,加强与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信息平台协同联动,实现调度指挥、行业领域、城市运行的全面感知与统筹管理,打造燃气管理新模式。
二、增强普法宣教,筑牢燃气使用安全防线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贯,创新宣教模式,通过“安全夜校”“云上小课堂”抖音短视频等渠道,打造新媒体宣传阵地,增强企业员工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应急演练。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以及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让燃气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深入人心,不断筑牢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的社会基础。三是加强镇街、村居、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的协调合作,切实保障燃气巡检的入户率和整改完成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用户端安全措施合规到位,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
三、加强政策扶持,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充分考虑山区群众实际收入水平,对平价液化气供应量进行合理测算,适当增加平价气供应量,保证惠民政策用好用实,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二是政府财政部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成本,合理增加对液化气供应企业的运营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安全巡检到位和运行高效。三是逐步推行“送气上门+安全检查”的全配送模式。针对山区群众老年人多,搬运气瓶不方便等情况,可以由政府组织并出资、供气企业组织专业人员队伍,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广液化气全配送服务工作,按照“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的要求,随瓶对用户用气场所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以送带检”既可以打通液化气使用安全的“最后一公里”,也可以压减用户端安全隐患、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的报告;一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报区人大代表,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人大的相关要求及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燃气管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要做法
根据工作安排,4月15日经主任会议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主任会议强调,开展执法检查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扎实有效推进执法检查工作。4月中旬至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对我区燃气管道建设、燃气供应站点建设、送气下乡工程等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围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基层人大代表,围绕燃气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二、《条例》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以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全面强化全区燃气管理工作。各单位和属地镇街联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开展法规宣传普及,以更高的发展要求、更严的安全标准全面排查消除供、用气环节问题隐患,促进了我区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在链条体系、供应保障、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等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燃气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融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燃气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我区分区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建设特点和镇区发展需要,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保留和预留燃气供应站点用地,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二是推进管道天然气发展。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市政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确保新建住宅项目能够及时接通天然气。同时,将老楼通气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推进,近年来,累计为65个旧楼小区29225户接通了天然气。三家店地区36栋老楼2644户居民和侯庄子新村203户居民,今年年底有望接通天然气。三是开展液化石油气非居替代工作。自2021年开始逐步推动减少非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截至目前,门城地区269户已实现动态清零,非门城地区268户,已完成替代225户,剩余43户。
(二)燃气供应保障能力与安全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多渠道保障气源供应。依托陕京三线和六环路高压A管线,实现多个气源之间次高压A管线的互联互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及韧性城市建设要求,合理布局山区镇街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山区“煤改气”工程。二是专项整治规范管理坚实根基。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先后开展一系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进行全链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压实燃气供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既解决设备设施潜在的各类“硬伤”,又抓好制度机制建设的“软肋”。三是燃气使用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燃气供应企业定期对用户的用气场所、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免费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对全区近600户非居民用户每年完成至少两轮次覆盖式排查,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将居民入户巡检频次由两年一次提高至每年一次。累计为12.2万户天然气居民用户安装安全型连接软管和紧急切断装置;为全区3.62万户液化石油气用户实现安全型连接软管和气瓶调压器全覆盖安装。
(三)燃气设施与用气设备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将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列为重要民生实事任务,结合全覆盖式老化评估和开挖验证情况加大更新改造力度,累计完成德露苑、冯村家园、含晖苑等7个小区,约6公里老旧燃气管线更新改造。二是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督促管道燃气供应企业严格落实四方交底、旁站监护、巡线巡查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今年3月份,区城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的通知》,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确保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三是燃气设施与用气设备智慧管理水平跃升。鼓励燃气供应企业加大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的应用,对燃气管网运行工况24小时监控,实现“观、管、防”一体化,动静态感知“一张图”,有效提高管线泄漏浓度与管网压力等数据监测水平。加大对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抽检频次,2024年至今抽检12批次,全部合格。
(四)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修订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坚持底线思维,建立燃气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结合辖区燃气储配站、门站、加气站、供应站、调压站及市政燃气用户等不同场所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燃气泄漏事故,明确应急抢险抢修和处置流程,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燃气运行保障稳定。在节日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通过能源监控分析和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监督企业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方式,全方位做好能源运行保障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惩戒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涉燃气项目施工、人员密集型燃气非居民用户等,加密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条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加以关注,深入研究解决。
(一)精准监管尚未破题,监管成效有待提升
《条例》第4条明确了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的监管职责,第70条明确了街道、乡镇开展燃气属地管理的职责。执法检查发现,应急管理部门如何“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之间、行业与综合监管、行业与属地监管之间如何协调配合,避免重复监管、监管滞后,是监管工作的主要难题,叠加属地监管专业力量不足、责任与资源不匹配等因素,监管部门容易陷入履职困境。具体表现在领域交叉、行业全链条覆盖等复杂形态下,落实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不彻底,“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2024年底,翰墨苑等回迁安置房接通管道天然气问题,涉及建设、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的问题,暴露出有关部门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有效衔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管道天然气推广进程有待加快
《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将燃气气源和种类,燃气设施建设要求,燃气安全保障措施,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规范等内容纳入燃气发展规划。第14条要求建立燃气供需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加强对用气供需的整体统筹。第16条对企业开展燃气经营活动的,增加了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的许可条件。执法检查发现管道天然气的建设发展与百姓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加大推广力度。一是城区部分区域还没有接通管道天然气,如:位于新桥西区的41、42、43号公租房老楼和龙泉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因产权不清晰、没有图纸相关资料、多户居民改变房屋格局等原因,导致不符合通气条件。又如:位于液化气禁限区内的梨园片区,由于产权不清晰、改造施工难度大等原因,暂不具备管道天然气接通条件。2021年液化气替代工作开展后,该片区的餐饮用户除个别转行以外,其他的改用轻质白油和液体蜡作为燃料。梨园片区紧邻居住区,人员密集,整体环境和配套市政设施亟待提升。二是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进度滞后,如分区规划中潭柘寺、军庄、王平和妙峰山等浅山区逐步接通管道天然气,目前推进较为缓慢;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是北京市六环路高压天然气环状管网成环的最后一段,但由于我区规划道路因拆迁问题暂未实施导致1.4公里天然气管线无法施工原因,全线尚未贯通。
(三)燃气用户用气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
《条例》第5条明确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由燃气供应企业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第23条明确燃气供应企业定期实施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第31条指出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安全检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其暂停供气或者限制购气。第27条明确燃气用户应当安装、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和安全保护装置,并按照使用年限要求进行更换。检查发现在实际落实这一系列安全用气责任方面,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如:燃气供应企业在入户安检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有灶具超期或无熄火保护装置、不愿加装安全型配件或私自拆卸已加装的安全型配件(多为液化气用户)等。部分用户安全意识淡薄,不愿配合入户安全检查或者不愿整改隐患,不仅影响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还给其他用户带来潜在危险。如果依据《条例》规定采取暂停供气或者限制购气措施,可能会引发舆情或投诉。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本质上是《条例》落实不到位、用户用气不规范的表现。
(四)惠民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在检查中发现,目前我区现行的液化气下乡工程主要受益群体为山区各镇居民,但是普遍反映平价气的供应量不能满足群众生活的日常需求,使送气下乡这项政策未能让受益群体完全满意,客观上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意见和建议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系统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着力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燃气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指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二是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涉燃气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动态完善,聚焦燃气安全痛点堵点问题,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压实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三是进一步督促、指导燃气供应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自查自纠、有效执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筑牢安全防线
聚焦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链条、全环节消除隐患,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燃气安全薄弱环节,统筹推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二是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线索,聚焦市民关注的涉燃气高频难点问题,通过主动治理、流程优化及跨部门协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强化涉燃气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燃气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精心编制“十五五”时期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实现城市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强化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加强项目审查,为解决居民用气问题持续发力,完善本区燃气输配系统,优化燃气管网架构,提高供气系统的可靠性。四是强化科技赋能。结合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同步开展燃气管线防挖断报警光纤、防泄漏监测“哨兵”试点工程。依托北京市燃气管理信息平台和我区“京西哨兵”应急指挥系统,接入燃气供应端、运输端、用户端物联网感知信息数据,加强与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信息平台协同联动,实现调度指挥、行业领域、城市运行的全面感知与统筹管理,打造燃气管理新模式。
(三)强化普法宣教,推进燃气管理高质量发展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安全宣传工作要放在前面。一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关于风险报告和举报奖励的规定,所有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宽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激励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争当监督员,时刻关心燃气安全。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贯,创新宣教模式,通过“安全夜校”“云上小课堂”抖音短视频等渠道,打造新媒体宣传阵地,增强企业员工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演练。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以及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让燃气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深入人心,不断筑牢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的社会基础。四是加强镇街、村居、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的协调合作,切实保障燃气巡检的成功率和整改率,使燃气安全真正能走进千家万户,确保用户端的安全。
(四)加强政策扶持,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充分考虑山区群众的收入水平,进行平价液化气供应量的合理测算,适当增加居民平价气供应量,保证惠民政策用好用实,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二是政府财政部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成本,合理增加对液化气供应企业的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入户巡检到位和运行高效。三是逐步推行“送气上门+安全检查”的全配送模式。针对山区群众老年人多,搬运气瓶不方便等情况,可以由政府组织并出资、供气企业组织专业人员队伍,在全区范围内试点推广液化气全配送服务工作,按照“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的要求,随瓶对用户用气场所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以送带检”既可以打通液化气使用安全的“最后一公里”,也可以压减用户端安全隐患、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