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3-29 【字体:

2023年3月29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刚,副主任李伟、韩兴无、杜春涛、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受张维刚主任委托,韩兴无副主任主持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达桑阿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于晓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霍丽娜,区纪委、区监委第三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室、区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四项议程:

一、会议审议了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孙东宇、李栋、李文凯、张磊、金涛、赵金亮、苑芳洁、闫强、周杨、董国红、姜春山、刘荣菊、王蓁、张士春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金涛、张士春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蓁的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二、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对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三、会议通报了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工作的方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张伟对相关情况的汇报。

四、会议讨论了决定召开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孙隆盛对相关安排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列席范围的决定。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议程草案,提交代表会前活动讨论。

会议决定,授权主任会议在常委会闭会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草案和大会安排进行修改和调整。

出席:张维刚 李 伟 韩兴无 杜春涛 张 焱 王在方

王 旭 王志纯 王宝云 王建兴 尹晓君 史雅琳

曲世军 刘淑蕊 刘握龙 孙砚章 孙隆盛 李志东

李克俊 李国庆 杨 旭 张中亭 张旭东 张学明

陈 英 郝永芳 常 道 焦海峰

缺席:王培兰 安俊杰 李 卫 张士春 金 涛 韩宇峰

蔚 飞

列席:达桑阿米 黄 锋 霍丽娜 于晓君 徐建民 张 伟

闫 月 杨金慧 边宏亮 张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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