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刚,副主任韩兴无、王培兰、韩瑞昌、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受张维刚主任委托,韩瑞昌副主任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颉换成、王垚,区检察院检察长闫俊瑛,区监委,区法院,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管站、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市、区、镇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十四项议程:
一、会议进行了“第一议题”集体学习,集体学习了2024年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二、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闫俊瑛所作的“检察+行政”府检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夏淑强向会议报告了调研意见。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出台府检联动方案,开展多维度多层次联动协作,在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等领域促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建议,区检察院以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完善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锚定区域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做强“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做实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履行公益保护职责;统筹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履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能,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王垚所作的门头沟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张中亭向会议作了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安排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是稳妥可行的。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政府债务总量风险管控,强化对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规范管理;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用足用好政府债务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稳增长、保民生的积极作用;要强化预算约束,预算管理要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规范使用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调整使用方向、变更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门头沟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王垚所作的门头沟区打造专精特新产业集群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英向会议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落实“科技强区”战略,坚定不移在“三大细分领域”精耕细作,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打造工作初见成效,“专精特新门头沟”产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从数量看,优质企业总体占比较少;从质量看,企业新质生产力水平仍待提升。现阶段,还存在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企业资金技术短缺、创新动力不强,转化升级缓慢等问题。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化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坚持“科技强区”发展战略不动摇,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平台搭建、完善企业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成色;要聚焦精准服务,切实加强金融支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强化政策宣贯,支持助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要增强创新引领,深度融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局,落实科创融合要求,在“三大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持续强化各类产业链环节协作力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王垚所作的门头沟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周建国向会议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关于2023年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认真总结了我区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比较客观和实事求是。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坚持高位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之路,聚焦重点领域整治、环境安全提升加强环保法规宣传学习,引导群众多方参与监督,不断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地区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对项目全过程检查监督、重点点位的非现场检查和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高质量完成灾后重建工作;要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强化部门行业监管、属地日常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深化生态保护协同管控,推动形成区域执法联动机制。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王垚所作的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主任曹建民向会议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健全合同体系化管理、推动合同规范化管理、探索合同高效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应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历史遗留经济合同和到期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助力我区“诗画乡村”建设。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台账管理,建立核查机制,持续巩固合同清理整顿成果,压实镇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和实施的主体责任,有计划整改历史遗留经济合同,依法依规研究到期合同的管理及续签合同的规范,重新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依法依规并履行相关程序;要盘活生产要素,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因地制宜激活资源潜能,要更好发挥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坚持科学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跟踪机制,着力解决承包合同民主程序不规范、有失公允、合法合规存有瑕疵、涉嫌损害集体利益等问题。
七、会议听取了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书面报告。
八、会议研究了补选镇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夏淑强向会议作了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龙泉镇人大补选镇人大代表的决定》。
九、会议通报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决定》。
十、会议通报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代表作用服务发展大局推动门头沟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十一、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十二、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十三、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十四、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维刚主任向接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人员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