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11-15 【字体:

2024年11月14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刚,副主任韩兴无、王培兰、杜春涛、韩瑞昌、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张维刚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建海,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委、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妙峰山镇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六项议程:

一、会议审议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岗位调整,王垚、黄景代表依法提出了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因个人原因,安帅代表依法提出了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接受王垚、黄景、安帅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垚等3人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三、会议通报了关于补选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妙峰山镇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妙峰山镇人大代表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文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

六、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会议接受王建兴同志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区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根据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勖的提请,会议决定:

任命文利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邵文娟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聪聪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俊瑛的提请,会议决定:

任命陈立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刘玉霞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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