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刚,副主任韩兴无、王培兰、杜春涛、韩瑞昌、张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韩瑞昌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委、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分管人大工作的副书记,市、区、镇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十一项议程:
一、会议进行了“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龙泉镇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三、会议听取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门头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门头沟区2024年重点工程部分项目任务目标调整方案。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门头沟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年第三次)及区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门头沟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区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九、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报告。
十、会议审议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
十一、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