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淑霞等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2-02-15 【字体:

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亓纪同志的提请,2022年2月15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淑霞的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免去于雪娟的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谌蜀梅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胡前程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赵琳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恒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马冬梅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磊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王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梁朝宝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王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吕彤儒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岭(女)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韩晓飞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耀宗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婧怡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任亚杰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苏振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宋霞敏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俊雅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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