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7-31 【字体:

2023年7月28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刚,副主任李伟、杜春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受张维刚主任委托,李伟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庆兆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廖慧兰,区人民法院院长亓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磊,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室、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区园林绿化局、区城指中心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主管人大工作的副职,市、区、镇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七项议程:

一、会议进行了“第一议题”学习,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强所作的区政府关于我区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砚章向会议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新型集体林场的建立和运行,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符合门头沟的实际现状,符合门头沟“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的发展战略,要按市委区委要求将集体林场建设好、管理好、运作好,为实现门头沟绿色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会议建议,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协调筹措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同时加强对养护资金的严格监管和使用。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发展符合行业规范和区域特色的产业项目。加强专业技能岗位培训,加强与专业技术院校合作,组织实施对林场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要积极开展森林碳汇监测,探索开展碳汇监测试点工作,科学测算森林蓄积量、碳储量的数据,力求精准,并进行森林碳汇经济效益评价与监测。

三、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人大常委会接诉即办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郝永芳向会议报告了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政府持续推动接诉即办工作,进行了全面性、系统性梳理,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组织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工作,围绕完善协调推动机制,通过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领导体系建设、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接诉即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明显加强;围绕增强“吹哨报到”效能,通过精准“吹哨”、细化工作流程、压实主体责任等措施,“吹哨报到”工作实效不断显现;围绕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加大民生资金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等措施,服务群众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我区“七有”“五性”相关诉求办理成绩持续向好;围绕提升化解能力,通过强化区级统筹调度、提升主动治理效能、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等措施,攻坚化解能力持续增强。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接诉即办工作,在机制建设、难点攻坚、科技赋能方面持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推动接诉即办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取得更好成绩。

四、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庆兆珅所作的门头沟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曲世军向会议报告了调研意见。

会议认为,上半年以来,区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为引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财源建设工作,上半年,全区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财税领域稳步增收,产业高质量转型步伐加快,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财政支出重点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城乡环境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

会议建议,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深耕细作“三大产业”,围绕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核心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在产业生态培育和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上发力。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继续创新审批、监管、服务机制。要聚焦财源建设,稳固收入根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提前谋划2024年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庆兆珅所作的门头沟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年第二次)及区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曲世军向会议报告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安排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根据《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常委会批准门头沟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年第二次)20.55亿元,批准本次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建议,一是要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压实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管理责任,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区民生基本建设;二是要强化预算约束,债券资金使用应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需要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规范使用债券资金,不得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使用过程中调整使用方向、变更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备案;三是要不断健全政府债券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行重点监督,扎实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门头沟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年第二次)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六、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庆兆珅所作的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曲世军向会议报告了调研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通过严格债券申报项目审核、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做好债务本息偿还等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同时在防控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严控规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要科学安排,强化新增债券监督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对标专项债券发行条件,高质量申报储备项目。要多措并举,严守债务风险管控底线,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预案,深入研究土地上市相关政策及规律,科学研判土地上市形势。

七、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亓纪的提请,会议决定:

免去闫洪升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冯哲同志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维刚主任向接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出席:张维刚 李 伟 王培兰 张 焱 杜春涛 王在方

      王志纯 尹晓君 冯 涛 史雅琳 曲世军 刘握龙

      刘淑蕊 安俊杰 孙砚章 孙隆盛 李志东 李克俊

      李国庆 杨 旭 张 林 张旭东 张学明 陈 英

      郝永芳 常 道

缺席:韩兴无 王 旭 王宝云 王建兴 李 卫 张中亭

      韩宇峰 焦海峰 蔚 飞

列席:庆兆珅 马 强 亓 纪 石 磊 廖慧兰 夏淑强

      曹建民 闫 月 杨金慧 边宏亮 王 松 林爱诺

      王培训 吴加杰 周玉勤 高仁海 周建国 汤 平

      阎 烨 李雪梅 范国玲 张金华 李劲松 杨素芳

      刘滢滢 付玉贤 姜秀玲 修俊霞 刘炳生 谭荣雪

      李 丹 李金武 张艳伶 曹 莉 王 蕊 崔兴庄

      赵连江 李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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