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6-01-30 【字体:

2026年1月30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富大鹏主持会议。本次常委会应到组成人员34人,实到2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裴凌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俊瑛,区监委副主任李海龙,区政府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九项议程:

(一)会议进行“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持续深化学习,深刻把握讲话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人大履职全过程。

(二)会议传达学习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领会市人代会部署要求,结合门头沟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市人大各项工作部署在本区落地见效。

(三)会议书面听取区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立足区域实际,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会议通报《关于调整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决定》。该决定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区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通报《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会议明确,实施过程中如遇工作部署调整,由主任会议对部分议题予以动态调整。

(六)会议通报《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会议提出,按照监督法相关规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可结合工作实际,由主任会议适时作出调整。

(七)会议通报《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严格落实市区联动工作要求,按照方案统筹组织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八)会议审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安俊杰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接受安俊杰辞去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相关变动予以公告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对安俊杰任职期间认真履职、积极贡献表示肯定和感谢。

(九)会议进行人事任免事项。

1.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赵云龙辞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接受赵云龙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免职议案,免去占永谦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培训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薛凤敏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于彤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免去晏强的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表决通过区人大相关街工委主任免职事项、区法院相关任免事项。

3.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任命表决,表决结果全部超过半数,会议通过:任命李江涛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薛凤敏为门头沟区财政局局长;任命安俊杰为门头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晏强为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命赵博宁为门头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会后,会议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李江涛作表态发言。

富大鹏主任作讲话强调,一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第一议题”学习、市人代会精神一体学习贯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聚焦2026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抓实抓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等重点监督任务,增强监督刚性实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三要立足2026年时间节点,立足灾后恢复重建转段、区域高质量转型发展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保持务实奋斗作风,密切联系代表群众,大兴调查研究,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门头沟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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