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勖的提请,2026年5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文利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莹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王丽娟为区人民法院王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宋霞敏为区人民法院潭柘寺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梁朝宝的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一鸣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