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定镇、清水镇人大补选镇人大代表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04-21 【字体:

(2023年4月20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以及永定镇、清水镇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意:

     永定镇人大依法补选2名镇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2名,实行等额选举;

     清水镇人大依法补选3名镇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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